版權,又稱著作權,含以下人身權和財產權:發(fā)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fā)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根據著作權法的規(guī)定,版權所有人可以根據法律在法律規(guī)定的年限內對作品享有獨占權。一般而言,其他人需要使用作品,應當事先取得版權所有人的許可,并向其支付報酬。但是著作權法也規(guī)定了若干情形,在法律規(guī)定的使用方式下,該種使用無需取得版權所有人的許可,或者無需向其支付報酬。版權的期限,簡單來說,對個人而言,是死后五十年,署名權等精神權利期限無限制。對單位和法人而言,是作品首次發(fā)表后五十年。
外國人或者外國在中國國內首次出版的,受我國法律保護,其他的根據國際條約確定,多數重要國家已經和中國一起參加了共同的國際條約,在這些締約國境內產生的作品同樣受到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根據學理,版權具有地域性,也就是說,各國承諾保護作品的知識產權,但是如何保護,作者有哪些權利,保護期限多長,由各個國家自己決定,在中國發(fā)生的作品使用行為顯然就需要按照中國的著作權法來判定,在美國發(fā)生的著作權使用行為就需要按照美國的版權法來判定。
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xié)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我國法律保護。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其著作權自在中國境內出版之日起受中國法律保護。
版權登記類型
版權登記涉及著作權法第三條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術攝影作品、影視作品、錄像作品、工程和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等。
版權登記包括以下列形式創(chuàng)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4、美術、建筑作品。
5、攝影作品。
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
7、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計算機軟件。
9、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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