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內(nèi)家具行業(yè)上市企業(yè)美克國際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美克公司)剛剛從財報被質(zhì)疑的輿論漩渦中走出來,卻又因一起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而再度進入公眾視野。如果對于商標問題有任何疑問,歡迎前來咨詢,我們可以為您提供專業(yè)的指導性意見。歡迎關注知春路知識產(chǎn)權注冊中國商標網(wǎng)
據(jù)了解,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下稱上海浦東法院)日前對美克公司訴溫州市大千藝術家居有限公司(下稱大千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北蔡鎮(zhèn)斯林克家具經(jīng)營部(下稱斯林克經(jīng)營部)及河北省自然人李某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美克公司在該案中要求被告賠償300萬元經(jīng)濟損失等訴訟請求被法院一審判決全部駁回。美克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已向上海知識產(chǎn)權法院提起上訴。
風格近似引糾紛
2017年11月28日,美克公司向上海浦東法院提起該案訴訟,稱曾在該公司任職的李某“跳槽”至大千公司后,全面抄襲其商標及裝潢設計,運營與其“A.R.T”品牌非常近似的“A.F.S”品牌,并據(jù)此認為兩被告“惡意串通”,共同實施了侵權行為。據(jù)了解,斯林克經(jīng)營部作為大千公司在上海的加盟店也被起訴。
美克公司認為,隨著該公司品牌知名度的上升,其“美克美家”與“A.R.T”品牌店鋪相應的裝潢應當作為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商品裝潢予以保護。這也是該公司向上海浦東法院提起訴訟所主張的權利基礎之一,另一權利基礎系該公司的第8931289號“A.R.T及圖”商標,核定使用在第20類窗用非金屬附件、家具等商品上。
針對美克公司的指控,李某稱其與美克公司于2016年4月簽署無競業(yè)限制通知書并解除了勞動合同,即便是加入大千公司后,也僅是提供營銷工作,并未參與大千公司的商標和加盟店的裝潢設計工作,其不存在被訴侵權行為。
大千公司辯稱,美克公司主張的裝潢裝飾既不知名,也不統(tǒng)一,更不具有識別來源的效果,不會引人混淆誤認。同時,大千公司指出,美克公司所主張的裝潢是家居行業(yè)內(nèi)必須采用且具有實用功能性的通用裝潢裝飾,并非美克公司特有,其有證據(jù)證明該種裝潢風格被多數(shù)主營美式家具的品牌在使用。此外,大千公司還舉證證明其被控侵權裝潢早于美克公司開始使用,大千公司目前的包裝裝飾是在原有裝潢裝飾基礎上,依據(jù)美式家具領域的慣常風格進行的正常演變。
同時,關于美克公司對“A.F.S”商標的侵權指控,大千公司稱雙方商標區(qū)別明顯,不具有導致相關公眾產(chǎn)生混淆的可能性。據(jù)中國商標網(wǎng)顯示,大千公司申請注冊的第21457441號“A.F.S”商標已被核準注冊使用在家具、非金屬箱等第20類商品上。該商標初步審定公告后,美克公司曾引證其“A.R.T”等商標提出異議申請,但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認為兩件商標未構成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裁定對大千公司的第21457441號“A.F.S”商標予以核準注冊。
涉案裝潢不保護
2018年12月5日,上海浦東法院在中國法院網(wǎng)上直播了該案的庭審過程。根據(jù)上海浦東法院日前作出的一審判決表明,該案焦點問題在于被告大千公司、斯林克經(jīng)營部及李某的行為是否構成對原告美克公司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美克公司主張的裝潢是否屬于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的“有一定影響的服務裝潢”。
上海浦東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涉案雙方的商標無論是采取整體比對還是隔離比對的方式,均不能得出兩者構成近似的結論,而且在商標侵權案件中,對商標近似度的比對要通過音、形、字等要素進行全面比對,美克公司的第8931289號“A.R.T及圖”商標所采用的的上下排列的結構、花體的英文字母以及使用小附點號分隔英文字母的方式,并非美克公司獨創(chuàng),不應成為美克公司商標獨有的因素予以保護。
上海浦東法院同時指出,大千公司和李某在推出“A.F.S”品牌時,在構圖和文字排列方式上可能借鑒了美克公司“A.R.T.”品牌的創(chuàng)意,但這種創(chuàng)意僅限于思想范疇方面的借鑒,而且其商標采用了與美克公司的字母和花體字形完全不同的元素,這種改變使得商標整體效果與美克公司的商標并不構成近似,而且其所使用的字母分別代表“Attitude”“Fashion”“Sclected”3個英文單詞的首字母,有一定的含義。因此,被訴商標雖然存在借鑒美克公司商標的可能,但屬于合理借鑒范圍,被告使用該商標的行為并未侵犯美克公司對第8931289號“A.R.T及圖”商標享有的專用權。
針對美克公司提出的“有一定影響的服務裝潢”主張,上海浦東法院認為,美克公司的“美克美家”與“A.R.T”品牌裝潢的識別性和指向性,不足以使相關公眾將上述裝潢要素與美克公司的品牌建立直接的關聯(lián),不能依據(jù)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guī)定進行保護。美克公司所主張的相關裝潢,已由被告提供大量證據(jù)證明實為行業(yè)內(nèi)普遍存在,系為行業(yè)內(nèi)通用的裝飾方式,在日常家居裝修中被大量采用,不應作為美克公司獨有的裝潢要素予以保護,而且美克公司在既未統(tǒng)一又未整體使用其所主張裝潢的情形下,不可能在相關公眾中形成特定的指向性和識別性。
綜上,上海浦東法院一審判決駁回美克公司全部訴訟請求。本報將繼續(xù)關注該案后續(xù)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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