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是一個信息化的時代,很多地方都展開了電子辦理來取代人工辦理帶來的低效率工作模式,包括我們的專利申請也是可以采用電子模式辦理,那么我們在申請專利電子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事項呢?
根據專利審查指南的規(guī)定,我國專利電子申請適用的范圍包括僅包括以下三種:
1、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2、進入國家階段的國際申請;
3、復審和無效宣告請求。
因此,向國知局提出的專利國際申請的以及需要通過保密審查的保密專利申請是不能通過電子申請途徑申請專利,但是,有一點要特別注意,申請人提出的電子申請被受理的,并不代表申請人向專利局提交的所有文件都是以電子文件形式提交。
對《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審查指南中規(guī)定的必須以原件形式提交的文件,如費用減緩證明、專利代理委托書、著錄項目變更證明和復審及無效程序中的證據,應當在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審查指南中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交紙質原件。
其中,申請專利時提交費用減緩證明的,申請人還應當同時提交費用減緩證明紙質原件的掃描文件。
所以,我們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文件都只提交電子文件就可以了,有一些特殊的文件還是必須要提交紙質文件才可以,我們在提交了電子申請文件之后,要隨時關注自己的動態(tài),如果收到提示要交紙質文件,已經要及時提交,以免錯過提交時限,導致自己的專利申請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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