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過人改名字,企業(yè)改名字,很少聽說一個國家要改名。近日,有關(guān)荷蘭要改名“尼德蘭”的消息不脛而走,原來只是誤會,荷蘭并非要改名,而是改國徽。
荷蘭原本就叫“尼德蘭王國”,而它被稱為“荷蘭”主要是因為其最出名的兩個省是北荷蘭省與南荷蘭省。最有名的城市阿姆斯特丹、海牙、鹿特丹就位于這兩個省,久而久之人們便用“荷蘭”指代整個國家。
為了重塑國家形象,荷蘭將會在更多正式的場合使用“Netherlands”。
此外,荷蘭將使用20多年的國家標(biāo)識“荷蘭holland”改成“尼德蘭Netherlands”。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已有國內(nèi)企業(yè)和個人將“尼德蘭”申請商標(biāo),有些還通過了注冊呢!
如此說來,外國地名在中國是可以被作為商標(biāo)申請的嗎?這個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近年來,外國地名因為具有異域特色,能夠吸引消費者,導(dǎo)致國內(nèi)有許多商家申請含有外國地名的商標(biāo)。
我國《商標(biāo)法》有規(guī)定: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biāo)。前提就是要看我國公眾的知曉程度,這個存在諸多主觀因素。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