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申請注冊商標往往都帶有古風韻味,比如“鴻蒙”“麒麟”,這次輪到了“魯班”。然而,網民對此在微博上非議頗多,因為“魯班”是一個具體的歷史人物的名字,這也可以申請注冊商標嗎?不會亂套嗎?
其實,大家多慮了。因為華為不止一次這么做了,而且此前的“倉頡語言”“華為魯班”等商標都已注冊成功。我國《商標法》規(guī)定,“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企業(yè)將歷史人物的姓名申請注冊為商標,只要不違反道德風尚,不涉及政治,不帶有消極的、負面的不良影響,就有一定的成功幾率。同時,如果將歷史人物的名字和商標創(chuàng)意結合得比較好,那么獲得核準的概率也比較高。
此前的“倉頡語言”商標和這次的“魯班”商標,其實都屬于這種情況。
近兩天,華為公司申請注冊“魯班”商標的消息登上微博熱搜榜,該商標的國際分類為科學儀器,商標狀態(tài)為“申請中”。對于這件事,不少網友表示質疑,他們以為歷史人物的名字是不可以用于申請注冊商標的,甚至有網友擔心以后有錢的企業(yè)會壟斷對于歷史人名的商標權。
事情真的是這樣嗎?不,華為公司申請注冊“魯班”商標沒毛??!之所以有那么多網友擔心,主要是因為不了解《商標法》。
事實上,這不是華為公司第一次申請注冊歷史人物類的商標。去年8月,華為公司就已申請注冊商標“倉頡語言”,國際分類為第9類,包含計算機及手機相關的軟件程序商品,商標狀態(tài)為“注冊公告”。倉頡是傳說中的人物,被奉為漢字始祖。
此外,華為公司不止一次申請注冊“魯班”商標。早在2019年12月,他們就申請注冊了2件“華為魯班”商標,國際分類為第9類及第42類,均已核準注冊。去年9月,華為公司也已申請注冊“魯班”商標,國際分類為第9類,商標狀態(tài)為“等待實質審查”。
由此可見,華為公司申請注冊歷史人物類的商標并無不妥,而且有的已經注冊成功。至于擔心某些企業(yè)壟斷歷史人物類的商標,這也是多慮了。以“魯班”為例,我們可以在商標局官網搜索到2800多件商標注冊申請,可見不存在壟斷現象。
《商標法》第十條一款(八)項規(guī)定:“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對“其他不良影響”作出了定義:“是指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他構成要素對我國政治、 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的、負面的影響。”同時還規(guī)定:“與國家、地區(qū)或者政治性國際組織領導人姓名相同或者近似的”屬于具有政治上的不良影響。
從上述法規(guī)可以看出,企業(yè)將歷史人物的名字申請注冊為商標,只要不帶有消極的、不良的影響,那么核準注冊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如果能夠將歷史人物的名字與商標創(chuàng)意緊密結合起來,那么獲得核準的可能性會高一些,像“倉頡語言”就是這種例子。以此推斷,華為公司將“魯班”商標使用于科學儀器領域,完全有可能注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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