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fā)布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6568號建議答復的函。其中提到,根據我國專利法規(guī)定,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法律有關規(guī)定的,可以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另外,該答復函明確指出,為更好發(fā)揮無效程序糾正不當授權、維護公共利益的作用,增強專利的穩(wěn)定性,避免不同當事人以不同的理由反復對同一專利提出無效宣告請求而造成行政資源和社會資源的浪費,根據專利審查指南規(guī)定,在無效程序中,除針對當事人提出的無效請求的范圍、理由和提交的證據進行審查之外,國家知識產權局在特定情形下還可以依職權對請求人未提出的理由進行審查。
以下為答復函全文:
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6568號建議答復的函
黃茂興、鄭家建、侯艷梅、蘭臻、粟瓊、雷金玉、郭晶晶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宣告專利權無效”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建議收悉,結合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提出無效宣告的主體和時機
專利權是由國家行政機關依法批準授予的權利,其產生需通過國家行政機關統一審查并授權,其滅失也須經過國家行政機關予以確認、登記和公告。由于各種原因,盡管國家行政機關對專利申請依法進行了審查,卻無法絕對保證所授予的專利權都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授權條件。因此,各國專利制度中均設置了專利權無效宣告程序,使社會公眾與審查機關相結合,糾正專利申請審查過程中未發(fā)現的情形,取消本來不應當授予的專利權。專利無效程序是專利行政授權確權程序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前期審查授權行為的后續(xù)行政監(jiān)督和糾錯程序,也是保證專利權人和社會公眾合法權益的重要行政救濟程序。
根據我國專利法規(guī)定,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法律有關規(guī)定的,可以請求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宣告該專利權無效。雖然從形式上看,無效程序僅涉及專利權人和無效宣告請求人雙方,但無效決定是對專利權有效性的確認,其結果不僅是對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調整,更與社會公眾的利益相關,具有對世效力,因此允許任何人就專利權效力提出異議。實踐中,專利權無效宣告程序絕大多數是在專利侵權糾紛中,由被控侵權人或者受到專利侵權指控威脅的人啟動,以期通過無效專利權的方式進行抗辯,而侵權糾紛可能發(fā)生在專利授權后甚至專利權屆滿的任何階段,因此允許在專利授權后的任何時間對專利權效力提出異議。目前,專利法的規(guī)定符合國際通行做法,有助于進一步提高專利質量,也有利于維護權利人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平衡,不宜對提出無效宣告的主體和提出無效宣告的時間進行過多限制。
二、關于多輪無效
在無效宣告程序中,國家知識產權局通常對當事人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的范圍、理由和提交的證據進行審查。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五條規(guī)定,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有多種情形,如認為被授予專利權的主題不符合專利法第二條關于發(fā)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的定義,認為發(fā)明專利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二條關于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實用性的要求等。因此,實踐中以不同理由針對同一專利權提出多次無效宣告的情形并不罕見,也符合客觀實踐需要和現行法律法規(guī)要求。
但同時,為提高審查效率,防止當事人濫用無效宣告程序,專利法實施細則等也對一些情形予以限制。如代表提出的“依據相同證據和法律不予受理”建議,目前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六條第二款已確立了一事不再理原則,規(guī)定在就無效宣告請求作出決定之后,又以同樣的理由和證據請求無效宣告的,國家知識產權局不予受理。該規(guī)定不僅適用于同一無效宣告請求人,也適用于不同的無效宣告請求人以同樣的理由和證據請求無效宣告。
此外,為更好發(fā)揮無效程序糾正不當授權、維護公共利益的作用,增強專利的穩(wěn)定性,避免不同當事人以不同的理由反復對同一專利提出無效宣告請求而造成行政資源和社會資源的浪費,根據專利審查指南規(guī)定,在無效程序中,除針對當事人提出的無效請求的范圍、理由和提交的證據進行審查之外,國家知識產權局在特定情形下還可以依職權對請求人未提出的理由進行審查。如專利權存在請求人未提及的明顯不屬于專利保護客體的缺陷,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引入相關的無效宣告理由進行審查等。為節(jié)約審查資源、減輕當事人負擔,專利審查指南還對案件合并審理的情形進行了規(guī)定,包括針對一項專利權的多個無效宣告案件,盡可能合并口頭審理;針對不同專利權的無效宣告案件,部分或者全部當事人相同且案件事實相互關聯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依據當事人的書面請求或者自行決定合并口頭審理。
2020年10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修改后的專利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為保障專利法順利實施、更好地解決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國家知識產權局已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草案(送審稿)》,其中就完善專利權無效宣告制度提出一系列建議。目前正積極配合立法機關推進細則修改進程,爭取相關立法建議被最終采納。后續(xù)將繼續(xù)研究代表提出的問題,結合實際需求,不斷完善相關法律制度。
最后,衷心感謝代表對知識產權工作的關心,希望繼續(xù)關注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建設完善,對知識產權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校對/Y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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