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事人要想自己的商標受到法律的保護,擁有對商標獨占使用權,那么就必須要商標局申請注冊商標,否則人人皆可用。因此接下來將由知春路網小編為您介紹關于申請商標撤銷嗎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申請人在其申請注冊的商標刊登注冊公告之前,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回該商標的注冊申請。
1、提前設計好要注冊的商標。包括商標圖案、中文和英文的名字。
2、確定商標的使用范圍。商標分45大類,每個大類下再分小類,要確定注冊商標的具體使用范圍和產品名。
3、提前查詢商標是否被注冊。到國家工商總局的網站上查詢該商標是否被人注冊了,如果被注冊了就要更改商標后再提交。沒有注冊即可提交注冊申請。
4、到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資料。個人注冊商標需要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各2張、商標的設計圖案6張、帶本人簽名的商標注冊申請書。
5、等待商標局的審核。一般需要12~16個月出結果。
6、公示期。通過了商標局的初審后,即進入3個月的公示期,任何人有異議的都可以提出,如果沒有異議的即可以成功注冊。有異議的要進行商標異議答辯,答辯通過后即可成功注冊。
7、商標的公布。通過了公示期后,商標局會發(fā)文公布該商標成功注冊,即可以使用。此時商標即受法律保護。
1、商標注冊初審:
時限:9個月
根據(jù)商標法第二十八條:對申請注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guī)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2、商標初審公告期:
(這個是在審核之后發(fā)布的公告,不屬于審理時限,在初審公告3個月左右無人異議,則發(fā)布注冊公告)
時限:3個月
根據(jù)商標法第三十三條: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他人注冊的商標會危害自己商標權益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fā)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3、商標駁回復審審理:
時限:(9+3)個月;商評委申請15日, 一中院起訴30日。
根據(jù)商標法第三十四條: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9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商標異議審理:
時限:(12+6)個月
根據(jù)商標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自公告期滿之日起12個月內做出是否準予注冊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
5、商標異議復審:
時限:(12+6)個月,商評委申請15日,一中院起訴30日。
根據(jù)第三十五條第三條:商標局做出不予注冊決定,被異議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做出復審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被異議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異議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可以得知,申請人在其申請注冊的商標刊登注冊公告之前,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回該商標的注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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