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對于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人都會對自己的產品申請專利,申請專利之后一旦有人侵犯權利的話,是很可能被起訴的,被起訴的話需要寫好起訴狀才可以。那么,專利起訴沒收到怎么辦?下面就有知春路網小編來為您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法院一般讓原告找被告人,實在找不到可以公告送達。如果確實沒有聯系到對方,且沒有依法送達傳票的話,確實不應當正式開庭。打電話不通,可以提供具體地址后,在法院也無法聯系到對方前提下,進行公告訴訟送達,公告期滿視為對方已經收到。
如果有人向法院起訴你侵犯了他的專利權,法院在受理后,會向你送達起訴狀副本,根據規(guī)定,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十五日內必須提交答辯狀。在這段時間內,應該做下列工作:
1、立即聘請專利律師或專利代理人,調閱原告的專利文件,了解案情。
2、配合專利代理人收集材料,準備文件,在十五天的答辯期內向專利局提出專利無效請求。
3、研究起訴狀內容和原告證據材料,收集對原告訴訟請求的反訴證據,配合代理人撰寫答辯狀,一方面提供專利無效請求證據,請求法庭依法中止訴訟程序;另一方面針對原告訴狀中的請求和證據,提出答辯和反訴。
承擔或接受執(zhí)行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處罰決定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2008)行他字第24號《關于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行政案件執(zhí)行問題的答復》,內容是:“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具有可執(zhí)行內容的,人民法院作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后,行政機關申請執(zhí)行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人民法院應依法裁定準予執(zhí)行,并明確執(zhí)行的具體內容。”
最高人民法院(2013)行他字第11號《關于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維持或駁回訴訟請求判決應如何處理的答復》,內容是:“人民法院判決維持被訴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后,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作出如下處理:法律已授予行政機關強制執(zhí)行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由行政機關強制執(zhí)行。法律未授予行政機關強制執(zhí)行權的,人民法院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可以作出準予強制執(zhí)行的裁定,并應明確強制執(zhí)行的內容。”
以上就是知春路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專利起訴沒收到怎么辦的相關法律知識了。綜上可知,專利起訴沒收到的話,可以公告送達,公告送達的,期滿后就視為已經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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