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計抵減和加計扣除政策適用范圍區(qū)別 一、加計抵減 (是針對增值稅中的進項稅額)
自2019年4月1至2022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性、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抵減應納稅額。
1.加計抵減政策適用范圍與條件:
納稅人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這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
2.加計抵減比例
二、加計扣除(是針對算企業(yè)所得稅時對成本費用的扣除)
三、計算抵扣(是針對購入農產品)
直接從農業(yè)生產者手中購進,取得農產品銷售票據或開具收購票據,進項稅額以農產品銷售票據或收購票據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2019-4-1日起)的扣除率計算。
舉例:甲超市為一般納稅人,2021年4月購進某果園自產草莓對外銷售,取得銷售方票據上注明價款為60000元。
那么進項稅額=60000x9%=5400(元)
采購成本=60000x(1-9%)=54600(元)
看完這篇文章的你學會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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