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代繳是什么意思
當納稅人(包括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時(除經營所得外),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繳稅款,納稅人到手的就是稅后收入了,未來無需補稅。
因為在代扣代繳下,扣繳義務人按照規(guī)定計算納稅人需要繳納的稅款進行申報后,就算納稅人完成了稅款的繳納工作,未來無需進行匯算清繳。
因為,綜合所得應納稅額是按年計算,而扣繳義務人是按月或按次計算扣繳個稅,即使工資薪金由單位履行扣繳義務后,依然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稅后收入,因此用“預扣預繳”更加準確。
在預扣預繳下,征收管理分為兩步走
第一步,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全員全額預扣預繳稅款; 第二步,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的,由居民個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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