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減值,是指資產的可回收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判斷資產是否減值,應依據資產可能已經發(fā)生減損的某些跡象,如果存在任何一種跡象,企業(yè)應對其可收回金額進行正式估計。
它的范圍是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等。
一、可以轉回的減值準備
1、應收賬款;
2、存貨;
3、交易性金融資產等;
4、持有待售資產;
5、債權投資;
6、其他債權投資;
7、合同履約成本。
二、不可轉回的減值準備
1、長期股權投資;
2、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xù)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3、固定資產;
4、生產性生物資產;
5、無形資產;
6、商譽;
7、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qū)權益和井及相關設施等。
注意:由此可知,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不可以轉回。
三、舉例: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賬務處理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時會計分錄: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固定資產處置時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理
借:累計折舊
借: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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