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加工怎么做賬?
委外加工就是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墊部分輔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貨物并收取加工費的經營活動。但對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產品,或者受托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產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產品,不論在財務上是否作銷售處理,都不得作為委托加工產品,而應當按照銷售自制產品征收增值稅。
因此,對于委派外加工,其產生的費用賬務處理分錄可以這樣:
借:委托加工物資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凡屬加工物資用于應交增值稅項目并取得了增值稅專票的一般納稅企業(yè) ,其加工物資所應負擔的增值稅可作為進項稅,不計入加工物資成本;凡屬加工物資用于非應納增值稅項目或免征增值稅項目,以及未取得增值稅專票的一 般納稅企業(yè)和小規(guī)模納稅企業(yè)的加工物資,應將這部分增值稅計入加工物資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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