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計抵減是什么意思?
加計抵減是一種稅收優(yōu)惠措施。是指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在現有的扣除項目基礎上,計算一定的比例再扣除一部分金額,從而達到減輕稅負,減少應納稅額的目的。
當然,在企業(yè)所得稅等稅收優(yōu)惠項目里,也有相應的加計扣除等政策,在企業(yè)所得稅欄目里再行分析。
一、基本前提
納稅人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需占其全部銷售額比重超過50%。
其中,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包括一般計稅方法、簡易計稅方法銷售額,還包括免稅銷售額、代開發(fā)票銷售額、免抵退出口銷售額、即征即退銷售額等)、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
二、涉及行業(yè)
行業(yè)及比例:對于生產性服務業(yè),包括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業(yè),按照10%比例加計抵減。
對于生活服務業(yè),按照15%加計抵減。
三、計算方法
第一步:計算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
第二步:以可抵扣進項稅額×適用比例(10%或15%)=本期可加計抵減額。
第三步:當期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加計抵減額。
如果有上期留抵稅額,計算本期應納稅額,還需扣減留抵稅額。
四、注意事項
1,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計算加計抵減額。
2,進項稅額轉出的情況下,也需轉出其對應加計抵減額。
3,加計抵減額可結轉下期抵減。
4,出口貨物勞務、跨境應稅行為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如果納稅人既有內銷,又有出口,需分別計算對應的進項稅額,只對內銷可抵扣進項稅額計算加計抵減。無法準確計算的,按照銷售額比例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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