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比較簡單的固定資產折舊賬務處理,有的會計卻被繞暈不明白錯在何處。如果你不能正確區(qū)分會計折舊和稅法規(guī)定折舊的區(qū)別,就可能會給自己的財會工作造成麻煩。
舉例說明:
我公司在2月份購買了一套生產設備300萬元,支付傭金25萬元,已一次性計入銷售費用。這套生產設備已在當月投入使用了,預計凈殘值率5%,預計使用年限3年,按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請問下,這套生產設備在稅務上和會計上分別要怎么入賬及計提折舊呢?是否產生了稅會差異?要怎么進行調增呢?
解析:根據規(guī)定生產設備折舊期為10年,電子設備折舊為3年。從問題推測這套生產設備屬于電子設備,可以按照3年折舊。為了便于理解,簡單假設不考慮增值稅,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 300萬
銷售費用 25萬
貸:銀行存款 325萬
會計每月折舊: 300×(1-5%)/36=7.92萬元
稅法每月折舊:300×(1-5%)/60=4.75萬元
會計年折舊=7.92×12=95.04萬元
稅法規(guī)定年折舊=4.75×12=57萬元
會計計提年折舊:
借:制造費用 -折舊費 95.04萬
貸:累計折舊 95.04萬
稅法規(guī)定計提年折舊:
借:制造費用 -折舊費 57萬
貸:累計折舊 57萬
會計處理和稅法規(guī)定是要進行納稅調整,折舊產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納稅所得調增:(95.04-57)×25%=9.51萬元。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9.51萬
貸:所得稅費用 9.51萬
注意會計折舊與稅法規(guī)定折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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