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藍谷(證券代碼:600733)及其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車營銷有限公司與控股股東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簽署《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由北汽集團對其合法擁有的第16226508號“BEIJING”商標授予受許可方將許可商標用于受許可方的符合“BEIJING”商標定位的中高端乘用車產品及相關零部件與銷售服務店、體驗店EI(體驗視覺識別系統(tǒng))識別指引系統(tǒng)等。
符合“BEIJING”定位的中高端乘用車產品及相關零部件與軟件系統(tǒng)、行政辦公系統(tǒng),廣告宣傳展覽展示、工廠產區(qū)及銷售服務店、體驗店EI(體驗視覺識別系統(tǒng))識別指引系統(tǒng)等。
轉授權權利:僅限“BEIJING”品牌零部件供應商、經銷商、售后服務站、被許可方控制的需要生產銷售“BEIJING”品牌產品的生產企業(yè)等,并須報北汽集團備案并報國家商標局備案方為有效。
授權VI(視覺識別系統(tǒng))標準:授權使用“BEIJING”品牌VI系統(tǒng)標準。
公司與北汽集團簽署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暨關聯交易,是基于本公司業(yè)務發(fā)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產品的品牌形象,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來源: 挖貝網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