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復審時間是根據業(yè)務的需求而變化。由于商標的專業(yè)性,小編建議用戶在辦理相關業(yè)務時先咨詢相關的代理公司后再辦理,避免因為不同的時間安排延誤了商標的申請。
商標復審申請時間
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書、裁定通知書或撤銷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滿前申請延期,延期時間為三十天,但需提交延期的證據材料如郵局或居委會的證明。證明收到駁回通知書、裁定通知書或撤銷通知書晚了的合理理由。
商標復審延期申請起算日如何計算
1、當事人申請商標復審事宜,應當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內辦理。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30天。延期申請應當在收到商標局駁回通知之日起15天內提交,延期時間從第16日起算。
2、由于延期申請的時限審查只能在收到復審申請書件時才能進行,因此,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延期申請時,不進行時限審查,而在收到正式復審書件時一并進行時限審查。超過法定時限的,商標評審委員會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或代理人。
除此之外,據國內權威的知識產權公司知春路知識產權的相關負責人介紹,不同的復審請求所需要的時間也有所不同,以商標異議為例,復審請求時所花時間有如下安排:
(1)3個月:任何利害關系人、在先權利人可以在商標公告期3個月內對初審通過的商標提出異議。
(2)12個月:商標局在公告期結束后12個月內應當對商標異議做出決定,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6個月。
(3)15天:商標異議成功,則該商標申請人可在15天內向商評委提出異議復審。
(4)12個月:商評委應當在12個月內對商標異議復審做出決定,特殊情況可以延長6個月。
(5)30天:異議復審失敗,商標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此,商標復審時間是根據業(yè)務的需求而變化。由于商標的專業(yè)性,小編建議用戶在辦理相關業(yè)務時先咨詢相關的代理公司后再辦理,避免因為不同的時間安排延誤了商標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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