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永和豆?jié){和永和大王,是不是有些分不清楚?
實際上,盡管同樣主打豆?jié){、米飯餐品等,但其完全屬于不同的公司。
日前,北京高院駁回了世紀投資有限公司的上訴請求,其第15462149號“永和大王及圖”商標(下稱訴爭商標)在咖啡飲料、茶飲料、蜂蜜、糕點、面粉制品商品上的注冊最終被判定應予以無效宣告。
原來,世紀投資于2015年獲得了“永和大王”在第30類的咖啡飲料、茶、茶飲料、糖、蜂蜜、糕點、食用淀粉、調味品等指定商品上的注冊申請初審通過。2016年,永和食品提出異議,主張“永和”是該公司獨創(chuàng)并長期使用的知名品牌,其對“永和”商標享有無可辯駁的在先權利。
據了解,“永和豆?jié){”品牌官網宣稱,臺灣弘奇食品有限公司于1985年在我國臺灣地區(qū)獲準注冊“永和豆?jié){”商標,1995年正式進入大陸市場,1999年在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開設第一家直營門店。
“永和大王”品牌官網宣稱,“永和大王”是源自我國臺灣地區(qū)的中式美食快餐品牌,1995年在上海開設了第一家餐廳。“永和”是我國臺灣地區(qū)的地名,以豆?jié){聞名。“永和大王”是最早進入大陸市場以“永和”地名為名的品牌之一,“永和大王”與其他名稱涉及“永和”地名的品牌并無關系。
當然,從知識產權的角度,兩家公司有李逵和李鬼之分。但對于普通消費者,其實更重要的是誰家的餐品口味更好、價格更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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