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積彌補虧損的賬務怎么處理?
答:企業(yè)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時,會計分錄:
1、企業(yè)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時: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2、年末結轉盈余公積補虧時:
借: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盈余公積可以彌補虧損嗎?
法定盈余公積金是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必須提取的公積金,它的提取順序在彌補虧損之后,按當年稅后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金已達到注冊資本50%時不再提取。
非公司制企業(yè)法定盈余公積的提取比例可超過凈利潤的10%。
法定盈余公積的用途
法定盈余公積的主要用途為:一是彌補虧損;二是增加資本(股本)。
因此,利潤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可以彌補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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